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 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
第七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第三章 申 请
第八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第十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1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第四章 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1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五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以下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 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自动测量接线组别。
2、自动进行组别变换,可直接测量单相、三相变压器和互感器的变比。
3、自动切换相序。
4、自动切换量程。
5、自动校表。
6、输入标准变比后,能自动算出相对误差。
7、一次测量完成,自动切断试验电压。
8、测量结果自动保存,可打印出测试数据,并可存储20次历史测量数据。
全自动电容电感测试仪由于采用标准电容器,被试电容器同步采样技术,可不受电源电压波动的影响;加之测量过程是全自动进行的,避免了手动操作引起的误差,因此具有稳定性好,重复性好,准确可靠的特点.
1、电容量量程:0.2μF~2,000μF;
容量范围:5~20,000 kvar;
测量精度:±1.5%×读数±2个字;
分 辨 率:±1.0%rdg;
2、电感量程:1mH~9.99H;测量精度:±1.5%±2个字
3、输出测量电压:AC 26V/500VA;50Hz;
4、显示方式:大屏幕液晶示屏全汉字输出,TPμp-40面板式热敏打印机
5、外形重量:370×370×220 mm/ 8 kg
6、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0℃ ~+40℃,相对湿度:≤90%
电 源:AC 220V±10%;50Hz;
测量范围、分辨率及误差值
| 电容测量档位: | 误差值: |
| 0.020μF ~ 0.200μF | ±0.5% |
| 0.200μF ~ 2.000μF | ±0.5% |
| 2.000μF ~ 20.00μF | ±0.5% |
| 20.00μF ~ 200.0μF | ±0.5% |
| 200.0μF ~ 2000.μF | ±0.5% |
| 电容器无功功率 | 0 ~ 20.00Mvar | 误差值 | ±1% |
| 电容器有功功率 | 0 ~ 20.00kW | 误差值 | ±1% |
| 电容器损耗因数 | 0 ~ 20.00% | 误差值 | ±1% |
| 电容器电阻分量 | 0 ~ 10.00MΩ | 误差值 | ±1% |
| 电感测档位 | 误差值 |
| 0.10mH ~ 0.200H | ±0.5% |
| 2.000H ~ 20.00H | ±0.5% |
| 20.00H ~ 200.0H | ±0.5% |
| 200.0H ~ 2000.H | ±0.5% |
| 电感器无功功率 | 0 ~ 20.00Mvar | 误差值 | ±1% |
| 电感器有功功率 | 0 ~ 20.00kW | 误差值 | ±1% |
| 电感器损耗因数 | 0 ~ 20.00% | 误差值 | ±1% |
| 电感器电阻分量 | 0 ~ 10.00MΩ | 误差值 | ±1% |
3.2 电流互感器测量范围:
变比:5A/5A~25000A/5A(5A/1A~5000A/1A)。
匝比误差:1%。
3.3电压互感器测量范围:
2.2kV~132kV,测量误差:比差0.5级。
3.4 实际二次负荷测
负荷10VA~500VA,测量误差:2级
CT负荷0.1Ω~25Ω, 测量误差:2级
3.5 工作条件:
电源电压: AC 220V ±10%
电源频率:50Hz ±2%
环境温度:(0~40)℃
环境湿度:25℃时<85%
技术指标:
1、输入电压:交流220V或380V,50HZ,自动识别输入电压。
2、工作环境温度:0~40℃
3、输出电压:
输入交流220V时,输出0~550V;
输入交流380V时,输出0~1000V。
电流:zui大瞬时电流测变比时为240A
伏安特性测试时为15A。
4、数字电压表测量范围:0~999.9V;分辨率:0.1V。
作电流显示时:0~999.9mA;分辨率:0.1mA。
5、数字电流表测量范围:0~15A(240A),分辨率:0.01A。
6、误差:I≤3%,U≤3%。
7、测CT变比时,可自动计算变比值,并打印数据和计算结果。
8、测伏安特性时,存储并打印20组电流电压值和伏安特性曲线。
9、外型尺寸:长×宽×高=470×340×260mm3
10、重量:21kg。
互感器综合测试仪 HZTC-415,是经过大量的市场调研、通过严格的专业测试和权威部门鉴定认证之后投放市场的新一代革新型CT、PT测试仪器。该产品由于输出容量大,功能全,非常适用于各种规格的CT和PT作现场试验和校验。
二、产品特点:
1、全自动型测试仪
只需设定最高输出电压和最大输出电流,仪器即可从零开始自动升压或升流进行各种试验。试验中自动记录测试数据、描绘伏安特性曲线、10%和5%误差曲线,并自动计算拐点值。省去了手动调压、人工记录整理、描曲线等烦琐步骤,极大的提高了测试效率。试验结果可以储存在机内,可以现场打印、事后打印,也可用U盘取出传至电脑处理打印。操作快捷、简单、方便,容易掌握。
2、功能全面
装置所具备的功能如下:
CT试验:伏安特性曲线 PT试验:伏安特性曲线
曲线拐点自动计算
5%和10%误差曲线
变比、极性 变比、极性
比差、角差测量 比差,角差测量
二次侧回路负载测试
二次绕组交流耐压
二次直流电阻测试
一次通流测试
3、 输出保持:具有升压保持功能,用于计量检测及二次交流耐压试验。具有升流保持功能,用于二次回路检查。
4、真有效值采样:所有电压、电流信号均为真有效值采样,请用真有效值表进行校证。
5、单一电源,操作方便:仅需单一输入电源,AC220V,摒弃个别厂家的还需要380V电源才能够达到技术要求的落后手段。
6、U盘保存:试验的数据可通过U盘传至PC机,由PC进行处理,显示、打印、存储数据及曲线报告,极大地方便了用户整理报告。
7、日期和时钟:仪器自带有系统时间,试验时装置自动记录测试时间,以便于测试记录的存储与查看。
8、不接触测试,安全性高:全微机化装置,设定完成后完全不需人工接触,仪器全自动进行测试。可使测试人员远离高压电路,确保测试人员安全。
9、输出容量大:单机输出功率大,交流电压输出高达2000V,电流输出短时可达25A;最大电流600A。
10、自带大屏幕8寸彩色触摸LCD、全汉化图形界面:屏幕的分辨率高达800*600,清晰度高,全彩色触摸操作国内领先,界面背景梦幻,测试时直接显示伏安曲线图、试验记录数据,直观方便。面板自带打印机,可随时打印曲线图及测试数据。
11、触摸屏操作:采用我公司独创的触摸技术进行操作。全面取消面板按键、开关、控制旋钮等各种常规控件。操作简单方便,使用寿命长。
12、超大容量的数据存储:单机各个功能试验可存储50组测试数据,数据掉电永久不会丢失,可试验完毕调出打印或上传至电脑保存、打印。仪器还具有单机U盘数据存储功能,将现场测试数据保存到U盘上,做到现场测试记录无限量保存。